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百科] 时间:2025-11-05 15:06:37 来源:器满将覆网 作者:时尚 点击:79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虹口区市售蔬菜重金属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二)
- 流言来了!白曼巴曝勇士或交易汤神 绿军感兴趣
- 渔博会成功举办 积极搭建对外招商引资服务对接平台
- “2024全国肿瘤专家团”公益会诊及肿瘤健康宣教活动在凉山高新肿瘤医院举行
- 镀膜玻璃产品种类与特点 镀膜玻璃产品的生产方法,行业资讯
- 天下雜誌共同執行長吳琬瑜:2023四大逆風下,台灣如何抓住機會?|天下雜誌
- 厦门思明区300小学生遵循古礼过十岁成长礼
- 外交部:中方欢迎俄乌新一轮直接谈判就人道主义问题达成共识_
-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以色列乔丹主动寻求交易 猛龙绿军尼克斯感兴趣
- 台積電ADR大漲6%,法說說了什麼|通膨降,美股為何只有小漲|天下雜誌
- 为人才“松绑” 泉州:把人才评价“话语权”交给平台
- 天下晨間新聞 血濺國會山莊,川普支持者占領國會|天下雜誌
- 区域成交灵活,产能有所减少!,产业数据
